2017年7月26日,被害人曹某的妹妹手机拦截信息中:“你哥死了”赫然在目,而此前收到的各类恐吓信息“我会杀了你全家人,你好好想想吧,我现在疯了”,这些威胁恐吓信息,全部来自本案的犯罪嫌疑人秦某。
2017年7月26日晚19时许,犯罪嫌疑人秦某携道具、辣椒水来到汾阳市某小区前女友家中,因此前屡遭其家人阻拦见面,这次,秦某抱着将其家人杀死,逼迫前女友见他的念头,又来到了此处。与被害人曹某发生争执后,秦某用刀将曹某右手无名指、左手手臂划伤,并将刀扎入曹某后背。后秦某乘坐出租车逃窜,曹某被送往汾阳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经鉴定,被害人曹某损伤评定为重伤二级。
2017年8月11日,犯罪嫌疑人秦某到太原铁路公安处临县车站派出所投案自首。汾阳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侦监干警从快从速办理此案,于2017年8月24日对秦某以故意杀人罪(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