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节将至,在此提醒全院检察干警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山西省委、吕梁市委、汾阳市委正风肃纪要求,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八小时外出行为禁令”,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检察纪律,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或收受下属赠送的土特产;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公款旅游、安排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高档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实物或其他福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借机敛财;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等,过一个风清气正、文明节俭、团圆美满的中秋佳节。
汾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