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按照上级机关的部署和要求,认真作好政治学习计划安排,检查督促落实。
二、负责党建、党务工作,抓好党风党纪和检察队伍的思想、组织、业务建设。
三、负责对检察人员的选调、考核、选拔、调配、任免、奖惩和离退休的具体工作及临时聘用人员的选任、考核工作。
四、负责有关部门做好检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拟制各种学习、培训的总体规划和安排,并督促落实。
五、做好检察人员工资调整升级等工作,做好检察官等级晋升和司法警察警衔授衔及晋升工作,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六、负责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考核工作。
七、结合业务开展调查研究,根据有关制度完成信息、宣传、调研材料等的编写任务。
八、积极开展检察业务方面有关政策、法律问题研究,选择若干重点,在综合性或专题性调研方面出成果。
九、承担本院机构编制工作以及专业技术职称、工资津贴和奖励工作,制定检察机关有关干部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
十一、组织离退休干部阅读、学习文件等活动。
十二、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生活福利、休养、用车和文体活动等管理和服务工作职能。
十三、负责对司法警察的管理、培训、考核工作;
十四、组织司法警察配合本院业务部门履行职责等职能。
十五、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