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教同行,共护成长”
检察开放日普法之旅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5月31日,在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三周年之际,汾阳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检教同行,共护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汾阳市人民检察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团委、教育局工作人员及师生代表等,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未成年人检察干警走进汾阳市第四高级中学,给广大师生带去以“抵制电信诈骗,构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法治课,接着,又将汾阳市南门小学的师生带进法庭,“沉浸式”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治教育。

上午,汾阳市检察院未检干警走进汾阳市第四高级中学,检察官助理倪鹏赟结合司法实践,为该校300余名学生讲授法治课。倪鹏赟同志以介绍检察院的职能为切入点,通过生动的案例分析,以图文并茂的方式为同学们详细讲解了电信诈骗具体罪名的概念、特点、产生原因、危害后果以及如何预防该类型犯罪等相关知识。

通过互动式问答,在充分调动同学们学法热情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同学们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同学们纷纷表示要自觉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做一名文明、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接着,未检干警又与教育局相关领导、南门小学师生代表等走进法庭,共同开启一次沉浸式模拟法庭之旅。模拟法庭选取校园霸凌案例作为最鲜活的普法教材,开展一场生动的法治课堂。“庭审”过程中,参与的同学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模拟审判活动严格按照诉讼程序进行,完整演绎了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当庭宣判等庭审环节。
通过此次活动,不仅让同学们接受了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也让参与观摩的师生身临其境地感受到司法的神圣与庄严。汾阳市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鼓励同学们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继续深入学习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治观念,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学校是青少年接受教育的主阵地,法治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环节。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是汾阳市人民检察院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要求的一次生动实践。下一步,汾阳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携手各方力量推进平安、法治校园建设,以“检察蓝”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