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判实未执”专项清理活动
推进会顺利召开
为进一步规范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工作,维护司法公正与法律权威,4月1日,汾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市法院召开“判实未执”清理专项活动推进会。此次会议旨在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规范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聚焦解决“判实未执”难题,提升刑事执行监督质效。
汾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潇,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志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何永涛及三单位相关人员出席会议。会上,各方就当前“判实未执”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赵潇副检察长指出,“判实未执”问题不仅损害法律尊严,还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检察机关将从多方面发力,强化监督职责。
依据两高两部《关于规范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与会各方达成共识:一是加强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检察院将梳理法院判决信息,与公安局看守所人员台账进行精准比对,利用大数据技术,精准发现“判实未执”罪犯线索,推动刑罚执行监督向数字化、信息化转变。二是构建高效联络通道。公检法将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明确各环节责任与时限,指定专人对接,检察机关实时监督执行进程,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确保交付执行工作无缝衔接。三是强化跟踪监督力度。针对排查出的“判实未执”罪犯,根据不同情形,采取多元措施督促相关部门收押,防止罪犯逃脱法律制裁,降低其再次犯罪风险。
此次推进会的召开,为汾阳市解决“判实未执”问题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汾阳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依法履行刑事执行法律监督职责,联合公安、法院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维护刑罚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