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检讲堂】第三期:知识产权案件的办理
为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理念,充分发挥“四大检察”一体化优势,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升知识产权检察履职水平和能力,4月2日,汾阳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第三期“汾检讲堂”,第三检察部干警韩桢结合工作实际,以“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工作指引》的解读以及指导性案例的培育与编写”为题,与全院干警交流学习。
会上,韩桢同志首先从《工作指引》的制定背景、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及重点条款出发,对这一规定进行了全面解读和说明。其次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第四十八批指导性案例为示例,通过对标题、关键词、要旨、基本案情、检察机关履职过程、指导意义和相关规定等六个方面进行介绍,提供了知识产权案件案例撰写的思路和方法。
《工作指引》是最高检立足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实际,在现有法律和制度框架内,结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进行的积极探索,有利于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健全符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律的专门化知识产权检察履职制度机制,推动形成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新格局。
下一步,汾阳市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工作指引》以及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对检察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干警业务能力,提升检察业务工作质效,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