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党支部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指示精神
6月6日,汾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党支部组织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一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5月16日考察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和历次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会议指出,这次考察是习近平总书记党的十八大以来第四次莅临山西,也是连续两年莅临山西,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对山西人民的亲切关怀。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省考察期间作出的重要指示,思想深邃、语重心长,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为我们今后进一步做好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把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通过党支部成员每人讲一次党课的形式,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殷切期望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将焕发出来的学习热情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和实际成效,努力建设政治过硬、规范有序的基层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