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人民检察院
对聘用制书记员的管理工作从保密开始
近期,汾阳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关于做好聘用制书记员相关工作的通知》,加强对聘用制书记员的管理使用工作,针对汾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际,对山西焦煤集团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务派遣过渡聘用的八名书记员开办保密知识培训班。培训班由综合保障部负责,分管保密工作的副检察长在开训仪式上做了动员并就保密工作提出了要求。
培训班采取“集中学习、分组讨论,一般内容了解掌握,重点内容熟记应用”的方法,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用翔实的事例、血的教训强化聘用制书记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工作,其目的是使书记员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提高保密意识和增强保密知识技能,加强涉密文件、涉密案件、涉密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让保密制度入脑入心。此次培训学习了国家秘密的种类以及密级程度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相关保密规定》,尤其是对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和管理、密级文件的收发传阅管理、涉密信息系统中主要注意的几个问题、非涉密计算机的保密规定进行了重点学习。
通过培训学习,提高书记员的保密意识,掌握必备的保密常识。同时培训班要求新录用的书记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听从指挥、服从安排,认真做好领导安排的工作,遵纪守法、加强修养,切实注意个人形象,发挥聪明才智,服务好检察工作,为汾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