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阳春三月万物苏,植树播绿正当时!3月16日,汾阳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汾阳市委市政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到南花枝村开展学雷锋义务植树活动。
在栗家庄乡南花枝村村委和工作人员的支持、配合、指导下保质保量严格按照绿化标准,完成了预期目标。
植树过程中,大家个个热情高涨、干劲十足,分工合作、配合默契,有的挖坑、有的扶树....到处一片热火朝天的劳动场景。最后,汾阳市人民检察院与南花枝村村委人员集体合影留念。
此次义务植树活动,不仅传承和弘扬了雷锋精神,增强了检察院党组织和乡村的友好关系,还增强了党支部的凝聚力与党员的战斗力。